法制網訊 記者 張維 14日教育部在其官網通報湘潭一幼兒園校車翻入水庫11人死亡事故。通報稱,2014年7月10日17時許,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樂樂旺幼兒園一校車在送幼兒回家途中墜入水庫,造成11人遇難,含8名幼兒、2名隨車教師、1名司機,令人十分痛心。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要以本次事件為戒,舉一反三,立即聯合公安、交通等部門開展一次專項檢查,對未取得辦學資質的幼兒園要及時關停,對校車通行路線上的安全隱患要進行整改,對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車輛及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要嚴格依法處理,對使用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要依法收繳並強制報廢,對校車超速、超員、不按許可路線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依法及時查處。
  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要進一步做好學生暑期安全工作,切實落實《教育部關於做好春夏季中小學生和幼兒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教基一﹝2014﹞5號)有關要求,確保學生度過一個安全、健康、快樂的暑假。  (原標題:教育部通報湘潭一幼兒園校車翻入水庫11人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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